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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0年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史研究项目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档案馆/校史馆  发布日期:2020-04-09

各相关单位、师生校友: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关于“梳理总结贸大历史,挖掘凝练贸大精神,保护贸大品牌和无形资产,构筑贸大精神文化体系”的精神,讲好贸大故事,传承贸大精神,学校自2019年起设立专项经费,对校史研究项目进行资助。现将2020年度校史研究项目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类别

   (1)重点研究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有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史的专著、编著、文集等的出版,为编修校史做准备。每年资助1-2本,每本一般资助费用5-8万元,编辑出版周期一般为2年。
   (2)一般研究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学校各学院和职能部门编写学院史(志)、学科史(志)、部门史(志)、人物史(志)等,支持撰写有关本校历史文化的专题报告,支持对本校历史进行专项课题研究。每年资助1-5项,每项资助费用1-2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广大师生及校友,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及开展学科史、学院史、部门史、人物史研究的申报者优先。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资助要求
   (1)受资助的项目,需统一在显著位置(如著作扉页或论文页脚)标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史研究系列”字样,凡不同意标明该字样的不予资助。
   (2)资助项目结项前,须向学校档案馆/校史馆送交3-5份研究成果并提交电子版,以备结项验收、存档和对外交流。

    4.资助流程
   (1)2020年9月20日前由项目负责人向档案馆/校史馆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史研究项目资助申请书》(见附件)。
   (2)档案馆/校史馆对所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请作者到会进行答辩。档案馆/校史馆负责分析、综合、归纳评审组专家的审议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10月20日前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史研究资助项目正式立项之后,由档案馆/校史馆代表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专项经费任务书,明确约定各方权责关系,并先期拨付20%的资助经费。
   (4)档案馆/校史馆代表学校定期对资助项目的进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拨付60%的资助经费。
   (5)资助项目应按规定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20%的资助费用,项目完成。
   (6)有关资助项目经费使用及开支范围,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和财务处有关纵向课题经费的相关现行管理办法执行,如有修订再另行通知。
   (7)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完成期限(一般研究项目不超过6个月,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12个月)、终止协议或撤项,项目负责人需在应结项之日前三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报档案馆/校史馆审批。

    联系人:苏隆中、范泽龙

    联系电话:64494683

  

 

档案馆/校史馆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