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外经贸学档案字[2009]251号)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评优和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拟评选表彰一批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1.学校规定立卷归档的各学院、部、处及各单位档案员。
2.档案馆/校史馆、各专业档案室(人力资源处档案室、财务处档案室、学工部档案室、研工部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
3.其他为学校档案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优奖项设置
档案工作评优设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奖”三项。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主要日常工作中,并进行考核、总结。
(2)单位档案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人员变换时能及时补充,并及时将调整结果报档案馆备案。
(3)积极完成本单位立卷归档工作,准时、规范地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立卷归档。
(4)积极响应号召,落实本单位重特大事件档案归集工作。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投身学校的档案校史及相关工作。
(2)从事本单位档案工作,并在档案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档案员。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档案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及学术研究交流活动。
(4)熟悉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5)履行档案员岗位职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时完成本单位档案的收集工作,按时移交档案馆,归档材料齐全完整。
(6)本单位移交档案整理有序,排列整齐,著录规范。
(7)积极推进本单位重特大事件档案归集工作。
3.“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积极捐赠有史料价值的档案实物等,主动探寻档案管理领域出现的问题,全力解决本单位历史资料归档问题的集体或个人,可入选年度档案工作“突出贡献奖”的评选。
四、评选程序
1.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由档案馆组织各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2.参选单位或参选人请填写《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档案工作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附件4),由各单位统一进行申报。
3.档案馆组织评委会根据各单位2024-2025年度档案工作情况进行评选,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评选条件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于5月2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档案馆档案科(科研楼配楼3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dag@uibe.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老师 侯老师,联系电话:64492111/4497。
档案馆/校史馆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评优和奖励办法(试行).doc